东和新材: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 2024年12月27日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明确范围[5][6] - 董事长任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一般舆情董秘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5]
舆情管理制度 - 2024年12月27日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明确范围[5][6] - 董事长任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一般舆情董秘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