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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育骏、詹璇、孙斯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江材料沪江材料(BJ:870204)2024-11-20 19:07

资金管理 - 2022年3月审议通过用不超1.06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最长12个月[1] 违规情况 - 2023年3月后存在未及时赎回、未经审议购买及未披露进展情形[1]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及责任人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2] - 不服可60日复议或6个月诉讼,期间措施不停[2] 决定信息 - 江苏证监局2024年11月14日发布决定,文号〔2024〕22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