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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湘佳股份湘佳股份(SZ:002982)2025-02-20 16:30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满5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等7种情况需董事会批准[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需股东会批准[8] 投资决策与管理 - 应由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以外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裁审议决定[9] - 证券投资等事项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对外投资应编制建议书,实行集体决策,重大项目可外聘专家论证[11][12][13] 投资后续管理 - 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可向被投资企业派人员[12]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4] - 投资项目有悖发展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4]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控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9] -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审计部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应纠正完善[20] 责任追究与制度说明 - 对造成公司投资决策失误和资产损失的行为,公司将立案调查并给予处罚[20] - 公司委派人员因失当造成投资损失,将追究当事人责任[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