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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英思特英思特(SZ:301622)2024-12-31 00:00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2] 政策调整与决策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履行章程规定决策程序,董事会专项研究股东回报事宜[2] 分配形式与流程 - 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等,原则上每年分配[9] - 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发行证券相关 - 拟发行证券时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披露利润分配政策[14] - 近三年现金分红低,公司及保荐机构说明原因并发表意见[15] 监督与记录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17] - 董事会决策和形成预案时形成书面记录保存[17] 股利派发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9] - 年度、半年度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19]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1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