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英思特(3016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英思特英思特(SZ:301622)2024-12-31 00:00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财务资助、担保)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除财务资助、担保)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除财务资助、担保)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除财务资助、担保)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除财务资助、担保)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变更事项含变更公司名称等多项内容[14]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报告进程[10]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电话报告并2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文件[17]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提请履行程序并公开[17] - 公司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收集整理上报重大信息[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公司可追究责任或处分相关人员[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按法律法规执行[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该制度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相关制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