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动 - 1999年8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000万股,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2006年4月21日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增至5280万股[19] - 2006年9月12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增至17700万股[20] - 2008年2月28日,核准非公开发行1223.7990万股,认购资产评估值为19,617.50万元,4月1日股本增至18923.7990万股[20] - 2010年4月22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由189,237,990股增至283,856,985股[20] - 2010年12月17日,非公开发行33,766,232股后,股本增至31,762.3217万股[21] - 2011年4月13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1] - 2017年获批非公开发行不超60,018,750股新股,实际发行60,018,750股,12月19日股本增至695,265,184股[22] - 2022年6月10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566,900股,股本增至705,832,084股;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279,600股,股本增至706,111,684股[22] - 2023年5月11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增至847,334,021股;8月17日回购并注销437,040股限制性股票,股本减至846,896,981股[23] - 2024年5月16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增至1,016,276,378股;7月19日回购并注销182,816股限制性股票,股本减至1,016,093,562股[23] 股东与股权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 控股股东需满足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等条件之一[3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3]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两月内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46][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可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9] -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9]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53]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5] - 若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5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3]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同意,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8] - 公司控股股东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8]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7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75] 公司治理结构 - 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78]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2]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3]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89] - 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最多不超过四家[9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6]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96]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9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同意[9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5名,内部董事4名,独立董事不少于当届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04] - 董事会决定投资方案和风险投资事项时,若投资拟运用资金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09]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10]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天之前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所有董事[110] - 董事会会议应由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由全体董事中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111] -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115] - 公司设经理1名,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7][118]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22]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122] -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应予以撤换[12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125] - 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129]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6] - 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也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139]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14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2] - 公司聘用、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46][148]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0%[131] - 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131] - 拟议单笔担保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含本数),且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由董事会决策;超过则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1][13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和总法律顾问制度[143][144] -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公告三次;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当地报纸公告[15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0]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三次[161]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在30日内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162]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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