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召开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报告编制 - 年度报告“可持续发展和公司治理”部分可交叉引用至ESG报告,4个月内编制[6] 会议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4] 细则执行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