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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湘电股份湘电股份(SH:600416)2025-01-01 00:00

股份发行 - 2002年7月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4] - 2006年10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5] - 2010年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人民币普通股69,242,271股[5] - 2011年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04,242,271股[5] - 2015年2月3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34,920,634股[6] - 2016年9月12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202,429,149股[6] - 2021年2月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209,117,575股[6] - 2022年10月2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70,454,545股[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5,406,445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5,406,445股,均为普通股[24]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益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等[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 - 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7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07]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风险投资方案,涉及总金额在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10%以下[114] - 董事会审议投资金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交易事项[117] - 董事会就部分事项作出会议决议,部分须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其余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2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等[169]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4] 其他 - 公司党委由9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每届任期5年[85]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9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