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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603296) - 华勤技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603296华勤技术(603296)2025-01-07 00:00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8,533,848.42万元,净利润265,543.41万元[4]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3.9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6%[4]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不超过348.112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34%[2][9] - 首次授予不超过278.49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80.0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27%[2][9] - 预留69.6225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20.0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07%[2][9]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授予258.0636万股已登记完成,尚未办理解除限售[7]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355人,约占2023年末公司全体职工人数的1.02%[11]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中,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获授243.95万股,占比70.08%[13] - 多位副总经理及董秘获授不同数量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比例不同[1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需在60日内完成授予、公告和登记[14]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1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4.34元[1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23] - 各解除限售期对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有不同要求[23]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年度及指标与首次授予一致[24][25] -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不同,解除限售比例不同[25] - 每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34.9元[3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9719.30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不同金额[3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高级管理人员11人[5] 其他 - 公司于2005年创立,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3] -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硬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3]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60日内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36]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3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应聘请律师出具专业意见并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29] - 公司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将当期取得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30] - 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31]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审议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33]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4] - 激励对象可转让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需符合规定[37] - 公司变更激励计划,股东大会审议前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37][38] -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股东大会审议前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后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草案[38][39]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可回购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9] - 公司代扣代缴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不为其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39] - 激励对象应按岗位要求尽责,自筹资金获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等[40][4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登记过户后享有分红权等,因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42]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等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全部利益[42]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42]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价为授予价[4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已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应返还权益[45]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继续执行[45] - 激励对象因特定违规行为导致职务变更或劳动关系解除,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46]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失去参与资格,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47] - 激励对象退休后返聘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48]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且免个人绩效考核[48]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48]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持有并按原程序进行且免个人绩效考核[48]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提交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50] -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需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51][53] - 因其他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需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5] - 公司需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公告[55] - 公司实施回购应按《公司法》规定处理[55] - 公司实施回购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经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事项并公告[55] -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回购程序规定变化则按变化后规定执行[55] - 上网公告附件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5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7日[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