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60382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泽仪)
独立董事提名 - 华扬联众董事会提名何泽仪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1]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4]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4]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3家[5] - 在华扬联众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声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