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603825)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不超五名董事,独立董事至少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指定[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集人10日内召开,会前五天通知[17] - 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人员管理 - 董事、高管选择程序含交流、搜寻、审查等,选举或聘任前一月提建议和材料[13] - 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一周内,董事和高管述职和自我评价[14] 薪酬考评 - 工作组提供资料用于薪酬与考评决策[16] - 按标准和程序评价,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议[15] - 成员每年检查薪酬决策程序等,出具报告提交董事会[10]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无投票权[18]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出席及列席人员保密[18]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冲突按规定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