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110-5 号 致: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是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出 具本法律意见的资质。本所受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或"东宏股份")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出具京天股字 (2023)第 110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下称"《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3) 第 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