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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605166)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聚合顺聚合顺(SH:605166)2025-02-06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4月21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7888.7万股,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31554.7万元[7] - 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 发起人为2名企业法人和39名自然人[14] 股权结构 - 温州市永昌尼龙有限公司持股44.7610%,认购9331.7050万股[14] - 温州市永昌尼龙销售有限公司持股31.8728%,认购6644.7838万股[14] - 傅昌宝持股7.1950%,认购1500万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77]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占总资产10%-30%交易[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3] 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分配比例10%以上且超100万元[8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5%[106] 其他规定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10天通知[112] - 公司指定上交所网站和证监会指定报刊为信息披露媒体[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