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相关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2][6] - 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议案[16] - 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17] - 2025年1月14日收到北京电控批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02,000.00万元[19]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5,083,986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33]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1月20日,北京电控持股34.96%,亦庄国投持股14.04%等[42] - 本次发行前北京电控直接持股34.96%,发行后将直接持股45.21%[44] 激励情况 - 2024年12月向激励对象授予37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47] 资产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拥有5项土地使用权,16项房屋所有权[62] - 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约10,068.00平方米[63] - 主要租赁房屋7处,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65] 知识产权 - 截至报告期末,拥有11项境内注册商标,343项专利等[66][68] 公司架构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拥有9家控股子公司,5家参股公司,报告期内注销2家全资子公司[75] 合规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105] -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披露方案一致[103] 承诺事项 - 北京电控承诺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无减持计划[110] 发行资格 - 发行人具有本次发行主体资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与批准[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