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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688502)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茂莱光学茂莱光学(SH:688502)2025-01-27 00:00

会议召集 - 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在召开15日前发出[8]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总额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9] - 规则规定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若公司相关方未履职,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有权发通知[10] 会议通知 - 会议通知发出后因不可抗力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1] - 召集人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公告通知,包含债券基本情况等内容[11] 债权登记 - 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11] 持有人权利义务 - 债券持有人可转股、行使回售权等,需遵守发行条款等义务[4][5] 会议权限 -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公司变更方案、未按期支付本息等事项作决议[6] 临时议案 -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4]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16] 会议主席 - 若董事长等未履职,按规则选举会议主席[18] 人员出席 - 应10%以上表决权债券持有人等要求,公司委派董监高出席会议[18] 表决权 - 每100元未偿还债券有一票表决权,特定股东无表决权[21] 决议生效 - 会议决议经出席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持有人同意有效,需批准的经批准生效[23][24] 决议公告 - 召集人在会议决议作出后二日内公告[26] 文件保管 - 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十年[27] 异常处理 - 会议异常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28] 规则执行 - 公司董事会执行会议决议并督促落实[28] 规则变更 - 按程序变更或补充规则与原规则有同等效力[30] 公告媒体 - 规则下公告事项在指定网站和媒体进行[30]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