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六个月内召开[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缩短或豁免通知时限[25] 股东大会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7]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说明原因,延期还需说明延期后日期[29]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资料[31] - 公司应在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加[32]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可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等出具法律意见[33][34]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表决权等内容[35][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或者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提名[55]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现任监事会或者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提名[5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0]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43]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44] - 召开股东大会时,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进行,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43]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50]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6] - 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5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62]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62]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62]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4]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4]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4] -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64]
煜邦电力(68859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