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扩张和并购 - 烽火电子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长岭电子科技98.395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业绩总结 - 调整前长岭科技业绩承诺资产主要应用产品2024 - 2026年收入分别不低于65036.94万元、74019.50万元、82046.04万元[2] - 调整后专利技术资产组2025 - 2027年预计收益额分别为2686.91万元、2379.34万元、2094.81万元[2] - 2025 - 2027年专利技术资产组技术分成率分别为3.63%、2.90%、2.32%[3] - 若2025年完成资产交割,2025 - 2027年专利技术承诺累计收益额分别为2686.91万元、5066.25万元、7161.06万元[3] 其他新策略 - 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可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9] -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视为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不构成重大调整[10] -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满足重大调整标准,不构成重大调整[1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1][12] 业绩补偿 - 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承担的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之和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6] - 业绩承诺人中各方就业绩承诺资产所需补偿的股份数不超过业绩承诺资产对应交易对价除以股份发行价格及业绩承诺期间内对应获得的送股等股份数[6] - 业绩承诺人中各方就业绩承诺资产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6] - 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限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对房屋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6] - 若房屋资产组补偿期内各年末减值额>房屋资产组已补偿股份总数×每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人应另行补偿股份,上市公司以1元回购注销[6] - 业绩承诺人房屋资产组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房屋资产组期末应补偿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累计已补偿股份数[7] - 业绩承诺人就房屋资产组承担的减值补偿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房屋资产组的交易对价[7] - 业绩承诺人中各方就房屋资产组所需补偿的股份数不超过房屋资产组对应交易对价除以股份发行价格及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对应获得的送股等股份数[7] - 业绩承诺人中各方就房屋资产组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房屋资产组的交易对价[7]
烽火电子(000561) -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