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
监事会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况发生时十日内召开[7]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联系人或主席接到提议后3日内发通知[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0] 会议要求 - 会议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监事应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的监事会会议[14] - 监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可建议罢免[14] - 会议原则上不审议未列明议案,特殊情况需到会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18] - 与会监事需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8] 决议公告 - 监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19] - 公司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报送并披露决议[19] - 决议公告应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委托及缺席监事信息等内容[19] 决议执行 - 监事应督促落实监事会决议,主席应通报执行情况[19] 档案保管 - 会议档案由主席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9] 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由监事会制定修改,自股东会批准生效[21] - 规则由监事会解释,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