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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远兴能源远兴能源(SZ:000683)2025-02-17 18:15

监管处罚 -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 - 12月20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400万元罚款[11] 诉讼情况 - 2020年乌审旗国资起诉蒙大矿业,请求支付21.06亿元[4] - 2021年诉讼请求变更为22.23亿元,一审判决支付[4]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诉讼进展构成违法[10] 人员处罚 - 宋为兔、孙朝晖、纪玉虎为违法直接负责人[7] - 宋为兔被警告,处200万元罚款[11] - 孙朝晖、纪玉虎被警告,各处以100万元罚款[11] 未来展望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处罚无重大影响[13] - 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