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机械(00139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2月修订)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批[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2]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大会审批[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批,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3] 担保额度调剂规则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8]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调剂[8][9] 担保监管措施 - 公司董事会对担保行为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需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11] - 控股股东不得强令公司违规对外担保[12] - 公司董监高应拒绝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要求[12] - 违规担保未解除前控股股东不得转让股份[12] - 公司因担保承担责任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2] 担保用印规定 - 担保事项用印需符合制度要求[12] - 未经审议不得擅自用印[12] - 印章保管部门应做好使用登记[12]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