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0021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考评与薪酬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评价提报酬[8][10]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6]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细则相关 - 细则2024年12月3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