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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 - 《公司章程》
成飞集成成飞集成(SZ:002190)2025-01-03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2月6日以发起方式设立[5] - 2007年11月6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11年6月16日获批非公开发行股票5930.2325万股,7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17年8月3日获批非公开发行股票1354.0961万股,2018年1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72934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58729343股[6]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8041万股[1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4][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其他人员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9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9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3]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9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1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报送季度财报[1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不超当年合并报表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的50%[116] -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19] 重大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0][131][13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33] - 重大收购行为中,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39]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决策,需事先由公司党委前置研究[13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