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宁皮城(002344) - 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海宁皮城海宁皮城(SZ:002344)2025-01-10 00:00

收购股份情况 - 收购人将受让资产经营公司153,914,035股海宁皮城股份,占总股本12%[6][9][31] - 收购人将受让市场服务中心235,538,800股海宁皮城股份,占总股本18.36%[6][9][31] -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持有海宁皮城30.36%的股份[54] 收购人信息 - 收购人注册资本为85,000万元人民币[17] - 收购人成立于2019年1月11日,经营期限至2069年1月10日[17] -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为海宁市国资办[19] 收购相关公司情况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海宁国投直接持股比例100%[20] - 海宁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海宁国投直接持股比例97.5%[20] - 海宁市国资办间接持有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56.74%的股份[23] 收购时间及方式 - 2024年11月12日,海宁国投公司批准本次无偿划转事项[28] - 2025年1月9日,海宁潮升集团与相关方签署《无偿划转协议》[28] - 本次收购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44] 未来展望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处置海宁皮城股票计划[2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海宁皮城主营业务等多项计划[46][47][48][49][50][51][52][53] 承诺事项 - 收购人出具《关于保持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54] - 收购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59][60] - 收购人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减少关联交易[61] 交易情况 - 24个月内,收购人等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超3000万元或超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63] - 24个月内,收购人等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发生合计超5万元以上的交易[63] - 收购事实发生前六个月内,收购人等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