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精工(0026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月)
002611东方精工(002611)2025-01-25 00:0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选后报董事会批准[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务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例行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14] - 定期会议提前七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两名以上委员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 会议有记录,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