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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0030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003013地铁设计(003013)2025-01-24 00:0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其他董事4名[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董事任期与补选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两日内披露情况[9]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后两个月内完成补选[9]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原则上每半年一次[12]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签发通知且提前三日送达[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0]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2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3]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不得表决[26]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8] - 股东可在特定情形请求法院认定决议无效或撤销[28] - 特定情形董事会决议不成立[28] 股份发行 - 董事会决定三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4] 规则相关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0] - “以上”“内”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3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3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2] - 日期为2025年1月23日[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