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581.442万元,股本总额为51581.442万股,均为普通股[5][11]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6600万股[11] 股权结构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046万股,占股本总额31%[11] - 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认购1650万股,占股本总额25%[11] - 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认购1584万股,占股本总额24%[11] - 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认购1320万股,占股本总额20%[11]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8]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3]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2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3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66] - 董事会一次性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等权限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71] - 董事会有权决定的担保权限为单项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87]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90][91] 其他事项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任期与之相同[5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78]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97]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7]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7]
龙源技术(300105) - 公司章程(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