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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00214日科化学(300214)2025-02-20 16:00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5,162,614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3] 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4][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6] - 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同等[8]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参与股东会表决、监督公司经营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监高或他人损害公司利益时,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诉讼,特殊情况可直接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1][12]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表决须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1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0] -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专门会议审议[2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2人,独立董事2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2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9]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0]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0] -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 - 公司作出分立、减资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1]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表决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公司法》修订后将“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统称“股东会”,“董事会临时会议”修订为“临时董事会会议”[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