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7]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9]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事项报告人员应在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4][15]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事项[13]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需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事项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5] - 书面报送重大事项材料包括发生原因、协议、批文等[15] -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资料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应及时报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16] - 重大事项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6] 保密与培训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6]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7]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追究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17]
海达股份(30032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