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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300353) -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东土科技东土科技(SZ:300353)2025-02-19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0月8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5] - 公司股票于2012年9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15] - 公司现持有2024年10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1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1489.2881万元[16]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激励对象30人[24]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24]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内确定[24]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6.67万份,占股本总额1.08%[26] - 首次授予533.33万份,占股本总额0.87%[26] - 预留授予133.33万份,占股本总额0.22%[27]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27]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2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30]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出股票期权并完成相关程序,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应在12个月内明确[31] - 激励计划等待期为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24个月[33] -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可开始行权,部分期间不得行权[35]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分两个阶段,行权比例均为50.00%[36] 其他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52]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6] - 激励对象不含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及外籍员工[56]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59]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公司监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相关事宜[7] - 关联董事周留征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时已回避表决[63]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5]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情形[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