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授予股票期权1200.00万份,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15%[10][29] - 激励对象共13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和监事[11][25]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1][34] - 行权价格为14.43元/股[10][42] 授予与行权条件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规,公司财报及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8][45][46][47] - 2025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营收增长率不低于50.00%或净利润不低于3000.00万元[47] - 2026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营收增长率不低于70.00%或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47] 行权安排 - 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36]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自授予登记完成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7]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自授予登记完成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7]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Q=Q0×(1+n)等[5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1+n)等[53][54] - 派息时行权价格调整为P=P0 - V,增发新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不调整[52][54] 成本摊销 - 2025年2月拟授予1200.00万份股票期权,激励总成本1704.71万元,2025年摊销1039.40万元,2026年摊销589.07万元,2027年摊销76.24万元[59] 审议与终止 - 经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2] - 股东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由股东会审议通过[66] - 股东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68] - 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终止或未通过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8] 其他规定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70] - 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出资[7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等[71] - 激励对象需按国家税收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71]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激励对象需返还所获利益[71]
东方通(300379)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