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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30062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士眼镜博士眼镜(SZ:300622)2025-02-07 19:30

可转债发行 -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7,500.00万元[4][22]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六年,每年付息一次[4][5]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7]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规定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8] - 满足条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需特定比例股东通过[10] - 有条件赎回、回售及附加回售情形明确[12][14][15] - 转股股数计算方式及不足1股部分处理方式确定[12] - 到期赎回在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赎回价格协商确定[1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13][15] - 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发行前协商确定[16] -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网上定价发行,余额承销商包销[17] - 可转债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说明书》重要约定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24] - 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5] 资金用途 - 智能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35,012.2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23]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总投资22,998.8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23] -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总投资9,277.3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用募集资金5,500.00万元[23] 风险与授权 - 公司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公司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可能致本次可转债违约[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21]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9][32] - 授权事项部分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其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若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实施完成之日[31]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获授权条件下将相关必要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32] 其他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超五个会计年度,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8] - 备查文件包括《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等3份文件[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