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300943)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8日,注册资本20382万元人民币[6] - 公司A股股本为13588.00万股,2901.4567万股于2021年2月10日起上市交易[7] 员工持股计划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不超84人,董监高共6人[11]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限920000股[12] - 公司在2024年1月8日至11月14日期间回购股票[12] - 存续期72个月,届满前1个月或特定情况可延长[14] - 持股规模不超920000股,占总股本0.45%[15]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15] - 持股期限不低于12个月[15] 决策审议 - 2025年1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9] - 2025年1月6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20][21] 表决与关联关系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董监高6人需回避表决[27] - 部分董监高放弃提案权、表决权,不担任管理委员会职务[29] - 其他持有人将表决权委托管理委员会行使,持有人间无一致行动关系[30]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31] - 应在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按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体资格[32] - 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合法合规[32] - 已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3][34] - 回避表决安排和融资参与方式符合规定[34] - 现阶段信息披露程序符合规定,需按进展持续披露[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