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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301181) - 内部审计制度
标榜股份标榜股份(SZ:301181)2025-01-23 00:00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内控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6] - 审计部应配专业人员,负责人须专职,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6] - 审计部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保证[7] 工作指导与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审计部向其报告[9][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执行情况和问题[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26] 审查重点与审计安排 - 内控审查重点包括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11][12] - 重要对外投资和资产买卖事项发生后审计部应及时审计[12][13] - 审计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半年审计一次[15] 审计流程 - 审计项目实施前3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除外)[22] - 审计终结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23] - 被审计者10日内送交书面意见,有异议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3][24] - 审计委员会10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4]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报告等[27] - 审计工作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32] - 审计部可对遵守法规且效益显著的部门及人员提表彰和奖励建议[32] - 7种被审计者违规行为,董事会将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32][34] - 5种审计人员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未构成犯罪给予内部行政处分[34][36] 制度生效与档案管理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35] -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审计通知书、报告等9类资料[33]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不得泄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