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 - 最新预计净利润较原预计金额差异幅度达20%需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1]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关注[1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22]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2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26]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35]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在年报披露相关信息[4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42]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49]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披露[51] - 涉及销售产品等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披露[51]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相关财务数据[20]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24]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5]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披露[33] - 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需披露[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5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需披露[50] -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需披露[50]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45]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45] - 媒体传闻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或澄清[46]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标准适用相关规定[48] - 公司未履行承诺应及时披露原因及解决措施,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4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2]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3][14] - 不能确定有关事件是否必须及时披露,应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10]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1] 内部管理与责任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62]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就重大事件决议,需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64] - 公司董事等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6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报告并披露信息[66]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6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71] -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71] -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事务[7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7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可签保密协议[75] - 董事长、总裁等各层次人员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签保密协议[7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79]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9]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82] - 公司应向保荐人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82]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82] - 未按制度披露信息致损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8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8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82] - 制度内容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8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82]
纽泰格(30122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