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架构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12]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10] - 董事会办公室需起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议案并报董事会批准[13] - 董事会办公室要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13] - 公司面临重大危机后,董事会办公室要迅速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在册股东、潜在投资者等[19]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9] -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与投资者沟通,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助与资料存档 - 公司根据需要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8] - 接待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形成的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3] 投资者说明会与调研限制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5] -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接受现场调研等[29] 活动记录与信息公布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的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3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20] 信息披露与接待程序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接待实地拜访投资者有特定程序,重要接待需记录等[23] 说明会公告与沟通要求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披露情况[25]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一般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采访调研知会与致歉会 - 公司董事等接受特定对象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9] - 公司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35] 业绩差异处理与纠纷解决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致歉并说明情况[35]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32] 人员素质与违规限制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人员应具备多方面素质[34]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多种违规情形[35] 员工培训与制度执行 - 公司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系统培训和专题培训[3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8] - 制度与新法规或修订后公司章程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39]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4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42]
纽泰格(3012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