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301229)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6]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财务资助规则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12]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财务资助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第五条规定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11]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1] 豁免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如受赠现金资产等,可免按第五条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12] - 公司交易仅达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或第(五)项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按第五条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12] -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或其之间交易,除规定外可豁免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