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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青山纸业青山纸业(SH:600103)2025-02-21 18:31

股本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3,255,047元,现总股本为2,253,255,047股[2][5] - 1997 - 2019年期间有多次股份发行、转增、配售等操作[3][4][5] - 2024年6月24日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5] 股份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6]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9][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7]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包括3名股东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1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过半数监事通过[11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等[12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重大事项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属重大投资或支出事项[123] - 公司合并、清算等有相关程序和规定[143][14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