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7] - 2024年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同意调整授予价格等[7][8] - 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130名,可归属数量174.84万股[8][22] - 3名激励对象离职,60,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2] -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28日起24个月内最后交易日止[20] 利润分配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9] - 2023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2024年0.20元(含税)[10] 业绩考核 - 公司层面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16] - 蓝海光学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为净利润200万元[17] -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18,866.06万元,较2022年增长100.70%[21] - 蓝海光学2023年实现净利润251.72万元[22] 其他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为8.36元/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