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2月24日向7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4.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73元/股[2][20][22][34] - 董事王伟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量2.83%,占公司股本总额0.03%[4][23] - 副总经理王晓丽获授3.30万股,占授予总量3.11%,占公司股本总额0.03%[4][23] - 财务总监李婷获授12.00万股,占授予总量11.32%,占公司股本总额0.12%[4][23] - 核心技术人员刘国库、丛国强各获授3.0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2.83%,各占公司股本总额0.03%[4][23] - 71名技术(业务)骨干共获授60.50万股,占授予总量57.08%,占公司股本总额0.59%[4][23] - 首次授予合计84.80万股,占比80.00%,占公司股本总额0.83%;预留部分21.20万股,占比20.00%,占公司股本总额0.21%[4] 激励计划时间与归属比例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5]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40%,第二个归属期为30%,第三个归属期为30%[6]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第二个归属期为50%[6]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1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归属比例100%;目标B:增长率不低于15.00%,归属比例80%[1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00%,归属比例100%;目标B:增长率不低于32.25%,归属比例80%[1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80%,归属比例100%;目标B:增长率不低于52.10%,归属比例80%[11]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00%,归属比例100%;目标B:增长率不低于32.25%,归属比例80%[13]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A: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80%,归属比例100%;目标B:增长率不低于52.10%,归属比例80%[13] 个人考核与费用情况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五个等级,A等级归属系数100%,B等级80%,C等级50%,D和E等级0[14] - 84.8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1671.41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913.42万元、521.48万元、210.48万元、26.03万元[31] -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时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成本摊销对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可控[32] 激励计划流程与相关情况 - 2024年12月25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5] - 2025年1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17] - 2025年2月24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8] - 激励对象人数由78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数量84.80万股、预留授予21.20万股、授予总数106.00万股均不变[25] - 以2025年2月24日为基准日测算,标的股价34.66元,有效期12、24、36个月,历史波动率38.87%、31.31%、29.4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股息率0%[29][30] -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及缴纳个税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代扣代缴税费[28] - 2名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35]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5]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35]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38] - 本次调整及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公告包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等备查文件[39]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41]
信德新材(301349) -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