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査意见
自查信息 - 自查期间为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1月23日[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七类主体[8] 人员交易数据 - 周英于2024年11月12日买入100股,结余100股[9] - 戴志武于2024年5月17日卖出5000股,结余75000股[9]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9 - 11月多次买卖后结余100000股[11] - 赵全邦于2024年7月10日买入108800股,结余274800股[11] - 周张2024年5 - 6月多次买卖后结余23400股[11] - 林镇琴2024年6 - 9月多次买卖后结余0股[11] 交易性质说明 - 相关人员买卖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13][15][18][23][25] - 相关人员未参与交易决策,无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14][15][16][18][20][21][23][24][25][26][28] - 若违规,相关人员愿上缴所得收益给旗滨集团[15][18][23][25][28] 其他情况 - 自查期间相关机构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8][29] - 相关主体买卖不构成内幕交易及交易实质性法律障碍[29] - 专项核查意见签字盖章后具法律效力,正本一式四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