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决策 - 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3] - 发行H股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 发行H股所得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用途[11] 发行信息 - 本次发行的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5] - 发行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承销商不超过前述H股发行股数的15%的超额配售权[7] - 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的有关决议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若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日[9] 公司变更 - 公司在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后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3] -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14] 议案审议 - 公司发行H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7] -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8] 委员会调整 - 董事会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20] 制度制定 - 董事会同意修订内部治理制度,部分草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1] - 董事会同意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2] 人员聘任 - 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 董事会提名陈井阳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4] - 董事会委任甄凯宁和焦倩倩为联席公司秘书,BI LEI和甄凯宁为授权代表,聘任自H股上市生效[27] 审计委员会调整 - 审计委员会调整后成员为王建新(召集人)、牛双霞、陈井阳[29] 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若取得境外上市备案、批准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30][40] -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BI LEI先生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授权议案》授予的权利,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相同[41]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发行H股并上市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申请[43] -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4]
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