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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300763)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锦浪科技锦浪科技(SZ:300763)2025-02-24 20:0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月24日召开,2月8日刊载会议通知[5][6] - 股东大会下午15:00在浙江省象山县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一鸣主持[7] -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月24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月24日9:15 - 15:00[7] -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人员为截至2月17日收市时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等[10] 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207,950股,占比46.9618%[11] - 网络投票股东3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8,360股,占比1.2739%[11]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合计3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286,310股,占比48.2357%[11] - 中小投资者3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19,115股,占比2.3377%[11] 议案审议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192,022,949股,占比99.8630%[19]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发行证券的种类,同意192,023,249股,占比99.8632%[21]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发行规模,同意192,019,249股,占比99.8611%[24]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 - 2027年)的议案》同意192,010,849股,占比99.8567%[77] -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同意192,018,849股,占比99.8609%[79]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192,024,349股,占比99.8638%[8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192,020,349股,占比99.8617%[83]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9,055,754股,占比97.1740%[19] -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发行证券的种类,同意9,056,054股,占比97.1772%[22] -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发行规模,同意9,052,054股,占比97.1343%[24]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 - 2027年)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9,043,654股,占比97.0441%[77] -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9,051,654股,占比97.1300%[79]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9,057,154股,占比97.1890%[8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9,053,154股,占比97.1461%[83]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