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议批准事项 - 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8] - 审议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5%的关联交易[8] - 审议批准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30%的事项[8] - 审议批准公司单笔或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50%的贷款[8] - 审议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50%的重大合同订立等事项[8] - 批准单笔或年度累计金额1000万元 - 3000万元之间的对外捐赠事项[8] 表决规定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9]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3]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1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包括拟定议程、发出通知、准备文件[18] - 公司董事、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有权向董事会提交议案[23] - 董事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署[33] - 董事会讨论重大缓议案时,与会三分之一董事提请可再议,已表决议案复议不超两次[29] 履职监督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监事会应审议其履职情况[29]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30] 文件保管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若表决事项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35] - 董事会文件保管期限为十年[42]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43] -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4]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