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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金达莱金达莱(SH:688057)2024-11-20 17: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00.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6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750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00%[13] - 廖志民设立时认购股份5065.1400万股,持股比例67.5352%[13] 股份交易与管理 - 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转让或注销[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董事会不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股东可要求执行或诉讼[2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22]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2]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1][1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3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