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300114)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投 资者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法人治理、信息披露、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2022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中航电测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