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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高科: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SH:688367)2024-12-02 16:40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10月1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2021年10月14日独立董事同意提交激励计划草案至股东大会[15] - 2021年10月15 - 24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无异议[16] - 2021年11月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8] - 2021年11月1日决定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90.50万股,授予价7.83元/股[18] - 2024年12月2日审议通过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和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议案[18] 激励计划数据 - 激励计划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为7.33元/股(原7.43元/股)[2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24]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涉及29人[25] - 本次归属数量为26.148万股,占已获授予总量的30%[31][32] 业绩目标与结果 - 2021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20.00%、44.00%、72.80%[26] - 2021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目标分别不低于20.00%、44.00%、72.80%[26] - 矿井无人驾驶与精确定位项目2021 - 2023年销售收入目标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3800万元、4400万元[26] - 2023年该项目销售收入为5314.46万元,高于考核指标[26] 其他事项 - 公司以总股本87,363,1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1] - 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当期归属比例为100%[27]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35] - 公司尚应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33] - 公司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登记手续[33] - 法律意见书于2024年12月2日出具,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