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军)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军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的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