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元良)
人员提名 - 于元良被提名为浙江太湖远大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且连续任职未超6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7]
人员提名 - 于元良被提名为浙江太湖远大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且连续任职未超6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