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2年12月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2年12月23日收到实施激励计划批复[8] - 2023年1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3年1月17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议案[9] - 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9] - 2025年1月23日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议案[9] 解除限售条件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3年2月17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交易日,比例33%[11] - 需财务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情形[1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3 - 2025年为考核年度,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09%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15]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64%[15] - 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40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15] 激励对象考核 - 个人考核分年进行,绩效分四档,对应标准系数不同[17][18] - 上一年度考核达标才具备当年度解除限售资格[19] 解除限售情况 - 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公司和激励对象无影响解除限售情形[20][21][22] - 公司满足业绩考核目标,246名激励对象2023年绩效考核达标,解除限售系数为1[24] - 2025年3月10日240.999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25] - 变动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7303000股变为48930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482884944股变为485294934股[28]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待董事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29]
皖天然气(603689)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