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1月7日获批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02年1月8日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843万元[7]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780万股[16]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584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10.00万股,持股比例90.22%[16] - 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持股200.00万股,持股比例5.30%[16] - 深圳市世纪之舟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00万股,持股比例1.06%[16] - 安徽金岸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00万股,持股比例0.79%[16] - 铜陵市科技发展总公司持股10.00万股,持股比例0.26%[16] - 合肥创源智能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00万股,持股比例1.32%[16]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4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2]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6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8]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1]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出席股东大会[8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8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85][8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6]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经全体董事同意可随时召开[113]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无会计专业人士时,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98] - 离任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5年内仍然有效[9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18] 管理层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2] -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其他义务任期结束后5年内有效[12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6]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7]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138] 财务与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4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不再提取[14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5]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5][15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60天通知[156] 公司变更与清算相关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4][166][167]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4][167]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6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72] - 修改章程以存续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73]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应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73]
文一科技(600520) - 文一科技公司章程(修订稿)